無錫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無錫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和《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等相關規定,報考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面試前須進行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特殊專技職位報考者免測體能測評,須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
(一)體能測評對象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5∶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達不到5∶1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因體能測評不合格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缺額時,按照與缺額人數2∶1的比例,一次性遞補體能測評人選。
(二)時間、地點和須知
時間:2024年1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
地點:無錫市第三高級中學(新吳區錫興路),從學校東北門進入。
體能測評分組及入場時間:體能測評人選可于1月24日后登錄本網站,點擊“無錫市2024年度考錄公務員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入場時間和分組”,查看(打印)體能測評具體入場報到時間及所在組別。
請認真閱讀體能測評須知并做好相關準備。
二、資格復審
招錄(審核)單位負責開展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由招錄(審核)單位于近期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進行通知。
(一)資格復審對象
報考非特殊專技職位的,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按照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報考特殊專技職位的,從筆試合格人選中,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5∶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5∶1比例的職位,按照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二)相關要求
資格復審前,報考人員須按照《無錫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無錫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等相關政策規定和所報考職位的條件要求,提前準備好相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需留存備查),具體材料可參見《無錫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公告》中相關材料要求。
報考人員所提交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筆試網上報名時所填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信息相一致。如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提供齊全、真實、有效的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情節惡劣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將依規記入誠信檔案。
資格復審中,報考人員如不具備報考資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相應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如在規定時間內,報考人員無故缺席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棄權。
三、其他事項
1、因體能測評不合格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缺額需進行補測的相關人員,由招錄(審核)單位另行通知。通過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入圍面試的人員名單,將于2024年3月上旬通過中共無錫市委組織部網站“公務員考錄專題”和無錫人事考試專欄“公務員考試專題”對外公布。
2、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招錄單位將根據天氣等情況對相關工作的時間、地點、方式作出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與配合,隨時關注無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通過相關網站發布的信息,并確保個人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保持通暢,以便于招錄(審核)單位及時聯系(如有變更須主動聯系報考單位)。
》》》點擊下載附件1-2
附件1、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附件2、體能測評須知
無錫市公務員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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