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度合肥市長豐縣基層醫療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規定,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5: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5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點: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五樓會議室(長豐縣水湖鎮吳山南路與南一環交口政務服務中心五樓)
三、考生須知
(一)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網上打印的報名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其中:
1.屬2025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材料包括本人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與復印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附件2)等材料。
2.屬2025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層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的證明等材料,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附件2)等材料。
3.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4.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除攜帶上述材料外,按照服務類型提供與加分時相同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縣級及以下單位的需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
(二)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但必須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書面委托書,被委托人需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三)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明)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
(四)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專業測試費用(80元/人)并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
三、專業測試安排
專業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等事宜另行公告,請參加專業測試的考生持續關注長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并做好充分準備。
聯系電話:0551-66671050
附件1:附件1: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附件2:附件2: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承諾書.docx
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