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龍河人民醫院(宿城區區域醫療衛生中心)擬定2020年11月份投入運營,為保障正常運營,經宿城區衛生健康局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制聘用工作人員1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 類別 | 崗位代碼 | 崗位類別 | 招聘 人數 | 年齡要求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職稱、資格及其他 要求 |
| 駕駛員 | 01 | 工勤 | 1 | 45周歲以下 | 初中及以上 | a1駕駛證 | 三年以上駕齡 |
| 02 | 工勤 | 2 | b2及以上駕駛證 | 三年以上駕齡,有駕駛救護車經驗者優先 | |||
| 廚師長 | 03 | 工勤 | 1 | 45周歲以下 | 不限 | 不限 | 有廚師證,5年以上工作經驗,能認真鉆研業務,不斷提高菜品制作的技術水平,有大型酒店及食堂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
| 大鍋廚師 | 04 | 工勤 | 1 | 有大型酒店及食堂工作經驗、廚師證者優先錄用 | |||
| 小鍋廚師 | 05 | 工勤 | 1 | 有大型酒店及食堂工作經驗、廚師證者優先錄用 | |||
| 面點師 | 06 | 工勤 | 2 | 能獨立制作面點食品,能認真鉆研業務,不斷提高面點制作的技術水平,有大型酒店及食堂面點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 |||
| 廚工 | 07 | 工勤 | 2 | 服從安排、能吃苦耐勞 | |||
| 服務員 | 08 | 工勤 | 4 | 40周歲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服從安排、能吃苦耐勞、執行力強,有大型酒店及食堂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
| 合計 | 14 | ||||||
二、報考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面試、技能測試的辦法進行。招聘工作由宿城區龍河人民醫院組織實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現場報名、面試、技能測試、體檢、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城在線(http://www.sqsc.gov.cn)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資格審核方式
1、報名時間: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宿城區龍河人民醫院門診樓4樓(宿城區龍河鎮龍華大街與朱瑞大道交匯處)。
3. 報名費用100元/人。
4、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核:憑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張(原件審核后予以退還),進行現場報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
5、考生現場報名后,應保持手機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考試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面試
駕駛員、廚工、服務員采用面試考核方法,面試由區龍河人民醫院組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等。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參加面試的考生按抽簽順序進入面試。
(四)技能測試
廚師、面點師采用技能測試考核方法,由龍河人民醫院組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技能測試主要測試:基本功、規定品種現場實操,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宿城區龍河人民醫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審與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城區衛健局組織政審。政審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根據面試、技能測試、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宿城在線網站公示5天。公示結束后,擬聘用人員進入試用期,試用期2個月。通過試用期考核后,對合格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在體檢、政審、公示期間因不合格、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如遞補人員遇成績并列者,按學歷高者優先(如學歷相同的,按加試成績確定遞補人員),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四、工資待遇
試用期2個月,駕駛員試用期工資3500元/月,廚師試用期工資5000元/月,面點師試用期工資3000元/月,廚工、服務員試用期工資2800元/月。正式錄用后,工資待遇包括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繳納五險,同時享受醫院伙食補助和工會福利。實行一年一聘崗位制管理,對不勝任崗位的按規定予以辭退。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一)簡章發布。本簡章由宿城區衛生健康局發布。
(二)責任分工。宿城區龍河人民醫院負責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按照本簡章的規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節的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宿城區衛健局依法依規履行指導、監督、查糾職能,建立公開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糾偏機制,受理舉報投訴,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三)年齡口徑。年齡規定:40周歲以下,指1979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指1974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咨詢電話:宿城區龍河人民醫院0527-82960803
宿城區衛生健康局0527-80975995
監督電話:宿城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0527-80979909
2020年10月27日【打印本頁】【關閉窗口】掃描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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