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醫科大學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于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龍眠大道101號。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我校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一)資格復審考核之前,應聘者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我校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方可參加考核。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材料如下:
1.身份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已取得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歷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本人《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甲方欄須空白)。
4.本人真實的教學與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獎勵情況、主要論文論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及能體現個人科研水平的論文。
5.專任教師崗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將通過電話、短信或網絡告知應聘人員。
(二)考核形式與程序專任教師崗的考試考核方式為試講與面試。具體考核的時間、地點將通過電話、短信或網絡告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按棄考處理。
(1)試講。試講內容以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知識及綜合能力為主,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試講成績達到60分(滿分100分)為合格。在試講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試講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實習生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3)考試成績計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報考崗位最終成績計算方法:最終成績=試講成績×40%+面試成績×60%。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如試講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南京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一般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25-86869127,聯系人:曹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醫科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紀檢監督電話:025-86869060,聯系人:劉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js_sydwgkzp@163.com,
舉報電話:025-83230723。
九、技術支持
1.系統注冊、登錄咨詢電話:025-83278731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5-52616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