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公開招聘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公告》安排,通過體能測試的62名應聘人員將進入面試環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
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上午7:00-7:20簽到,遲到者作缺考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二、簽到地點
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仙女鎮華山路166號)南門(西)門衛處。
三、面試內容及形式
面試采取問答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溝通交流和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注意事項
1、請應聘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進入考點,自行攜帶黑色水筆等考試必需用品,貴重物品不得帶入考點。
2、應聘人員務必按照規定時間到達考點做好考前簽到等工作,遵守考試規則,服從現場管理。嚴禁夾帶相關資料、通訊工具和電子產品(設備)等與考試無關的用品進入考場,如有攜帶,
必須在面試抽簽前主動上交給工作人員集中保管,否則按違紀論處,取消考試資格。所有統一保管的通訊工具和電子產品(設備)在考試結束后領取。
3、面試開始后由工作人員按面試抽簽順序號引導考生到考場參加面試。抽簽順序號是考生在面試過程中的唯一標識,嚴禁考生交換抽簽順序號,否則按違紀論處,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考生自帶物品不得攜帶進考場。
4、尚未面試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耐心候考,不得大聲喧嘩、打鬧;面試候考室內嚴禁吸煙;不得與外界聯系;不得隨意進出候考室,特殊情況需經工作人員同意并陪同前往。
5、考生參加面試時應保持儀表整潔,不得穿著帶有特殊職業標志的制式服裝;回答問題時應使用普通話,不要使用方言,用語要準確、簡潔,舉止大方、自然;進入考場面試至面試結束均不得說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單位等,否則按違紀論處,當場取消面試資格。
6、考生面試結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領取到面試成績通知單的考生必須從出口處立即離開面試區域,不得在面試區域附近逗留、大聲喧嘩,違者按違紀論處,取消面試成績。
附件1: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
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
張紹嘉 緒森銘 王宇生 沈營峰韓津都 張志豪
趙蘇明 于 鋒 吳垠輝金士元 陳 翔 張經宇
梁 杰 莊 杰于一丁 程 成 謝志宇 徐飛
崔 滿 張 鵬孔德程 徐 松 蘇鵬杰 李興酒
楊曾開 袁 佶 丁興亞童 祥 方 青 呂少偉
向 鵬 郭 昊丁振華 陶 正 許 韜陳忠梁
石澄之 任 奕 譚旭 戴 亮 馮儒昊 王建超
王高琪 李興洋 鄒成洋 孫亮 張書研 陳 中
馬浩哲 朱鵬翔 李星海 張繼鵬董大鵬 周施彬
楊世杰 臧陽陽 朱志剛 郭豪 周渝楊 丁學俊
張 越 臧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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