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社險管稽告字〔2023〕第002號
南京業盛機電有限責任公司:
經社會保險稽核,你單位未按規定為鄒月飛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及投訴人提供的資料,現將稽核情況告知如下:
2000年10月至2010年4月期間為鄒月飛少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173021元,按規定予以補繳。
本告知書于2023年7月24日郵寄被退回。根據《社會保險稽核辦法》規定,我中心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南京市社會保險稽核結果告知書》。
請你單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南京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南京市水西門大街61號504室)領取告知書,逾期視為送達。公告送達5個工作日后,根據《社會保險稽核辦法》規定,我中心將向你單位下達《南京市社會保險稽核整改意見書》。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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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