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蘇州城市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城院人〔2022〕9號),經研究決定,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2名,參照事業編制人員管理,納入事業單位保險。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蘇州城市學院2023年度工作人員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8日之間出生),戶籍不限。
4、具備崗位簡介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以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
5、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4年畢業生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6、除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日期可放寬的普通高校2023年、2024年畢業生和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外,其他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其他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方可報考。
7、應聘專職輔導員還需具備: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5月8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4年5月8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信息填報、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蘇州城市學院2023年度工作人員招聘網上報名系統網址:zpkh.szcu.edu.cn。
1、報名、電子照片上傳:11月6日(周一)9:00—11月8日(周三)16:00;
2、資格初審:11月6日9:00—11月9日16:00;
3、陳述申辯:11月6日—11月10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11月6日9:00—11月10日16:00;
5、繳費確認:11月6日9:00—11月11日12:00。
(二)報名材料
應聘者須對所有填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主要學生干部:擔任學生黨支部書記,院級團委(團總支)、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正部長以上學生干部的,須院級黨組織出具證明;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副部長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協會)負責人,須校團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證明。出具的證明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指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正式工作經歷(不含實習、兼職等),工作經歷證明須用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累計24個月及以上);
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證明由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證明,證明中明確入黨時間、經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以上證明材料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三)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聯系陳述申辯。
2、通過初審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蘇州城市學院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一般為1:3,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11月13日9:00—12:0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3、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須與畢業證書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可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筆試
1、筆試日期初定在2023年11月18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請報名成功者于11月16日9:00至11月17日24:0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如有變化,將提前在蘇州城市學院(https://www.szcu.edu.cn/)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2、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筆試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
3、筆試滿分100分,設筆試成績的60%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管理人員和專職輔導員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專任教師按1:6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人選。不足1:6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4、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5、筆試成績初定于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系統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如有變化另行公告。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初定在12月1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程序、有關注意事項將在蘇州城市學院官網(https://www.szcu.edu.cn/)另行公布。
2、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