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灌南縣部分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1名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灌南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nan.gov.cn)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即
(六)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并審核。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七)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八)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九)資格條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
(十)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納入灌南縣事業編制管理,享受灌南縣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四、報名辦法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灌南縣”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訪問)。
1.報名時間:
2.資格初審時間: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4.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5.繳費確認時間:
對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聯系,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政策咨詢電話:
灌南縣農業農村局:0518-83968680;
灌南縣綜合行政執法局:0518-83216632;
灌南縣交通運輸局:0518-83221835;
灌南縣水利局:0518-83221272;
灌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0518-83222253;
灌南縣民政局:0518-83221256;
灌南縣財政局:0518-83289028;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8-83968833;
灌南縣司法局:0518-83222852;
灌南縣公安局:0518-81869042;
灌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0518-80928538;
灌南縣融媒體中心:0518-80925576;
灌南縣社會治理現代化綜合指揮中心:0518-83896083;
灌南縣應急管理局:0518-83224119;
灌南縣信訪局:0518-83222227;
灌南縣醫療保障局:0518-83960002;
中共灌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0518-83968826;
灌南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0518-83222199;
江蘇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0518-83611880;
江蘇灌河半島臨港產業區管理委員會:0518-83568010;
灌南縣衛生健康委員會:0518-83696933;
灌南縣堆溝港鎮人民政府:0518-83662020;
灌南縣百祿鎮人民政府:0518-83818020;
灌南縣孟興莊鎮人民政府:0518-83433112;
灌南縣湯溝鎮人民政府:0518-83402186;
灌南縣田樓鎮人民政府:0518-83702004;
灌南縣張店鎮人民政府:0518-80926003;
灌南縣三口鎮人民政府:0518-83552010;
灌南縣新集鎮人民政府:0518-83842003;
灌南縣北陳集鎮人民政府:0518-83532010。
考務技術咨詢:0518-83968833(受理涉及網報平臺使用、打印準考證等技術保障問題)。
(二)網上確認
1.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資格初審意見。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聯系方式見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政策咨詢電話。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平臺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灌南縣集中辦公區8號樓740室)辦理減免手續,退還報名費。
3.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進行報名確認、繳納報名費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在筆試前3日內登錄原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打印準考證情況,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打印準考證中如有問題,請與灌南縣人才交流管理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8-83968833。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
4.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統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
(2)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其中:全日制在讀的學生(除2023年應屆畢業生外)不得報考。非全日制在讀的學生報名時,應如實填寫在讀學習經歷,并保證聘用后可全職在崗工作。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將根據崗位工作要求,對非全日制在讀的報考者情況進行鑒別。如報考者虛報、瞞報、漏報在讀學習經歷或具體學習形式,影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資格審核的,將取消報考資格、終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于
(5)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