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就業援助政策,積極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根據《江蘇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蘇人社規〔2021〕3號)規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決定在宿羊山鎮、碾莊鎮、車輻山鎮開發臨時公益性崗位69個,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設置
臨時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主要從事鎮村公共環境衛生服務工作,其中:宿羊山鎮25人,碾莊鎮28人,車輻山鎮16人。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二)屬地鎮常住戶口,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女55周歲、男60周歲及以下;
(三)經市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尚未解除紀律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有刑事犯罪記錄的人員;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嚴重失信人等不宜應聘的人員。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6月3日至6月5日。
(二)報名地點:屬地鎮為民服務中心人社窗口。
(三)報名材料: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報名表(見附件)。
四、公示聘用
符合聘用安置條件的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無異議的,與用人單位簽訂臨時公益性崗位勞務協議。
五、期限待遇
用人單位負責安置人員的日常管理,聘用期限1個月,期滿后自行退出崗位。崗位工資參照當前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六、工作紀律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按照招聘政策,對弄虛作假違規獲取崗位名額的,取消上崗資格并追究當事人責任;對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相關單位和經辦人員,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本招聘簡章由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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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電話:0516-86224965
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