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為切實保障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鼓勵社會各界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工作,徐州市醫療保障局擬面向社會聘請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寧夏事業單位考試
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敢于擔當,勇于發聲;
2.熟悉醫療保障、衛生健康政策法規和政策制度,關心和支持醫療保障事業,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觀察分析問題的能力和參與醫療保障社會監督的意愿;熱心公益服務活動,能夠客觀公正地進行社會監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堅持原則、公正廉潔、工作認真、做事負責;
4.具備與履行醫療保障社會監督職責相適應的時間、精力和健康條件;
浙江公務員
5.無違法犯罪、不良信用記錄及黨紀政紀處罰記錄;
6.自愿義務參加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工作,自覺接受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的工作安排;
普通高校
7.年齡在23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勝任社會監督員工作的要求。
二、工作職責
社會監督員受市醫療保障局聘任,行使以下監督職責:
2021年公務員
1.對全市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提供醫藥服務、使用醫保基金,以及參保人員使用醫保基金行為等進行社會監督,并及時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反映在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各種違法、違規、違約行為,同時提出合理、公正、客觀的意見和建議;
2.對市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醫療保障管理過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行為進行監督;
3.宣傳醫療保障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醫療保障知識;
4.廣泛聽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會各界對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建議;
5.聽取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經辦機構關于醫療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況的通報,對醫療保障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聘任程序
本次擬以公開選聘、特邀聘任方式遴選社會監督員共30名,其中人大代表5人、政協委員5人、新聞媒體代表5名、街道社區代表5人、定點醫藥機構代表5名和參保群眾5人,聘期兩年。
1.報名時間
2月15日-2月24日。
2.報名方式
由個人自愿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徐州市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報名表》,經掃描后以電子郵件附件的形式發送至徐州市醫療保障局基金監督處郵箱:xzybjdc@163.com。
3.資格審核及公示
徐州市醫保局組織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結合報名情況和工作實際,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擬招聘人員名單在徐州市醫保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確認無異議后正式聘用為徐州市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
四、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踐行誠信報名,對惡意報名、故意擾亂招聘工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社會監督員聘用后,不與徐州市醫療保障局建立任何勞動、勞務關系。
3.社會監督員舉報、反映的問題線索,經徐州市醫聯保障局調查屬實的,按照相關規定獎勵。
特此公告。
聯系人:尚衛東
聯系電話:80806926
地址:徐州市泉山區王陵路72號徐州市醫療保障局
徐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