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23年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http://www.ntnc.edu.cn,管理機構-人事處-人才工作)中查詢。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良好品行。
3.能服從學校工作地點安排。
4.1982年8月以后出生。應聘副教授三級崗位的,可放寬至1977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可放寬至1972年8月以后出生。
5.具備《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中的“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需要的專業。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與本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5月15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的在編(在冊)人員。
(5)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6)2024年5月15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7)依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所有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首次報名截止時間是9月15日,第二次根據公布的招聘崗位和動態核減崗位情況進行報名,截止時間為11月15日。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1月15日。學校及時公布招聘結果。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以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將相關材料發送至學校人事處郵箱,郵件主題請注明“崗位代碼+姓名”。報名時必須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證掃描件;(2)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3)就業推薦表和三方協議掃描件(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4)附件3和附件4電子檔文件;(5)發表論文、項目、獲獎等專業理論基礎和學術水平情況概述。
3.其他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遞交的相關材料應真實有效。如填寫信息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刻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應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視報名情況及時審核,學校按報名表填報內容進行初審,資格初審合格后方可參加資格復審。初審結果直接通過報名郵箱回復,請及時關注。如應聘人員對初審結果有疑議,在資格初審結果郵件通知發出后3個工作日內,可與我校聯系查詢原因,提出陳述申辯,電話:0513-55092061、55092062,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陳述申辯權利。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通過郵件和電話通知。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復審,否則視為放棄資格。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被取消考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可當場向我校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者,方可參加考試。
考試組織
(一)開考比例: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考試,否則作棄考處理。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學校根據崗位報名及初審情況,兩個月啟動一次考試,招滿即止。
2、考試地點: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開發區校區(南通市經濟開發區育賢路2號)。
具體時間及地點將以郵件和電話通知。
(三)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面試形式。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專業理論基礎、學術水平、綜合素質。由學校組織面試評委組,面試評委組人員由學校監察處隨機抽選,學校監察處人員全程參與。考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7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