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宜豐縣總醫院運行需求,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面向全縣鄉鎮(場)分院公開選調15名工作人員。為切實做好此次公開選調工作,確保公正、公平、公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崗位需求,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單位及崗位與人數
1.縣總醫院選調計劃:綜合辦公室2人、醫防融合與生物安全1人,共3人。
2.縣人民醫院分院選調計劃:臨床醫生3人、檢驗技師1人,共4人。
3.縣中醫院分院選調計劃:臨床醫生1人、超聲醫生1人、護理3人、藥師1人,共6人。
4.縣婦保院分院選調計劃:兒科醫師1人、麻醉醫生1人,共2人。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本縣鄉鎮(場)分院在編在崗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熱愛醫療衛生事業,有較強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實踐操作能力,工作責任心強。
2.身體健康,作風正派,品行端正,近3年來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參加工作不足3年的,除試用期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3.具有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
4.報考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考。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按照有關規定,定向醫學生及三支一扶人員在編制所在單位未滿服務期的;
5.尚在試用期內的;
6.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應聘后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7.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的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各崗位條件(具體條件見附件2)
以上崗位要求工作年限及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31日。
(四)報考專業要求
1.招聘崗位條件中的學科專業按照《學科專業目錄匯編》(附件3)設置,專業名稱后括號中的數字為學科專業代碼。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名稱和代碼必須與招聘崗位要求一致。
若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學科專業目錄匯編》的,可以選擇招聘崗位中的相近專業報考,其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相同,且主要必修課程基本一致。
2.往屆畢業生中新舊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可對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按照對應的新專業名稱進行報考。
3.輔修專業報考問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學廳函〔2014〕14號)規定:高等學校只能為取得本校學籍的學生頒發并注冊一份學歷證書。單獨的輔修證明不能證明畢業院校、畢業時間、學歷、學歷性質等完整內容,不能作為所學專業的證明材料。輔修專業證書與學歷、學位證書配合使用,一般不單獨作為學歷、學位證書使用。
其他涉及專業的要求參照2025年宜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要求執行。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有關事項
1.報名(資格審查)時間:2025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宜豐縣總醫院六樓(縣人民醫院綜合樓)
3.報名材料。
①報名表,需所在鄉鎮分院院長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
⑤2024年工資審批表復印件、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⑥符合加分條件的相關資料、證件(相關單位出具的工作年限的證明以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⑦各崗位所要求的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由相對應所在工作單位出具。
報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
4.報名要求:按崗位報名,同一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5.資格審查:由縣委人才辦、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衛健委、派駐紀檢組負責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方可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取消當年選調資格。
(二)領取面試準考證
時間:2025年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點:宜豐縣總醫院6樓綜合辦公室(601室)。
報考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面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見面試準考證
(二)面試內容及加分事項
1.面試內容:結構化面試,總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2.加分項:①有報考崗位相關的縣級醫院(或縣級部門單位)工作經歷(要求取得本縣事業編后在本縣單位的工作經歷),每年加0.2分,2分封頂。②取得報考崗位相應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加2分、中級加4分、副高及以上加6分(提供資格證復印件),加分項進行公示。
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相關崗位招聘數的,設置最低分數線60分,低于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不予選調。
六、選調及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擬選調對象,考試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根據報考所填報志愿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以下方法確定先后順序:首先原始學歷高者優先,其次職稱聘任高低(高者優先)、取得職稱資格高低(高者優先)、資格相同以取得時間長短(長者優先)、若還相同則以年齡大小(大者優先,以身份證出生年月日為準)排序錄取。并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其他事項
1.經公示無異議后,縣衛健委向縣委人才辦呈報請示,由縣委人才辦提請縣委編委會研究,經批準后,選調人員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2.公開選調人員職稱聘任按照人社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
宜豐縣總醫院 15979506012(唐澤棟)
宜豐縣委人才辦 0795-2765339

中共宜豐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