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濱湖區事業單位人員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精神,無錫市濱湖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
崗位及條件等詳見《2024年無錫市濱湖區事業單位崗位簡介表》(附件1)。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wuxi.gov.cn)、無錫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無錫市濱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wxbh.gov.cn/rbj/)。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3.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4.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4日之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和中級十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5.本次戶籍不限。
6.技工院校預備技师(技师)班畢業生相當于本科學歷。
7.本次對象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本科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4年畢業生”身份報考:
1.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2.從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參加基層服務項目(“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截止報名時)
3.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截止報名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