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字〔2024〕11號
因工作需要,市120急救指揮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崗位名稱 | 崗位簡介 | 崗位代碼 | 人數 | 開考比例 | 學歷 | 專業 | 其他 |
話務員 | 從事120調度工作 | 01 | 2 | 1:3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能熟練操作電腦 |
二、招聘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無違法犯罪記錄,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 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5日期間出生);
4.考試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如違反張家港市公益性崗位招錄考試相關規定,將列入誠信報考檔案。
5.限張家港市戶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戶籍(軍人服役部隊)所在地為張家港市的,可以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6.學歷指在報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含普通高校、自學考試、成人高校、電大等,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證,軍隊服役期間取得的軍隊院校學歷);
7.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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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或在本市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員;
(6)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7)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其他不宜從事調度工作的情形;
(9)現還在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合同期內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三、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1. 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 報名地點:張家港市120急救指揮中心(市職中路116號,衛健委大樓206室)。
3. 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個人簡歷、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張。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單位離職證明。
(2)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4.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并列入考生誠信報考檔案。
5. 經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另行通知領取《考試通知書》。
6. 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核減及取消崗位情況將另行公告。
四、考試
采取打字測試、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應攜帶《考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打字測試、筆試和面試。
1.打字測試。主要測試打字速度及準確度。每分鐘錄入50字及以上者合格,合格者可進入筆試,打字測試不計入總成績。
2.筆試。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當天考生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到達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為綜合知識。成績實行百分制,設50分為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員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4.成績計算。在打字測試、筆試和面試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筆試50%和面試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再相同則組織加試),名單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公布。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領取體檢通知。
5.成績公示。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在張家港人才網上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五、體檢與考察(政審)
1.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2.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考察(政審)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應將不合格理由書面通知應聘人員。
3.考察(政審)期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資格。
4.在招聘各環節中,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切勿變更報名登記的電話號碼。以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補充材料、遞補、復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公示和錄用
1.從考試、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人才網、張家港衛生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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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體檢、考察不合格、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計劃缺額時,在該崗位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市人社局備案后,不再遞補。
3.報考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錄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簽訂勞動合同。如與其他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或簽約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用資格。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4.錄用后待遇:與中心調度崗位人員同等待遇,且隨財政保障水平的調整而調整。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循私舞弊,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招聘資格。整個招錄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置監督舉報電話:0512-58129701。
八、本公告由張家港市120急救指揮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夏老師 0512-58287816。
張家港市120急救指揮中心
2024年3月8日
提醒:本公告僅在張家港人才網發布,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授權,不得擅自轉載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