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治理工作的不斷推進,結合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7名退役軍人充實到城管工作一線從事城市管理工作,現就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檢查執法輔助隊員崗位:37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養,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較強的吃苦精神,無違法違紀行為,無紋身;
2、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3、招聘人員為退役軍人;
4、檢查執法輔助隊員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2月7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學歷須經學信網或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6、不接受以下人員報名應聘: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相關信息,在幸福祿口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二)網上報名
1、報名、資格初審采用網絡方式進行。請報考人員關注幸福祿口微信公眾號查閱下載《祿口街道招聘綜合行政檢查執法輔助隊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按照《祿口街道招聘綜合行政檢查執法輔助隊員報名表填表說明》如實填寫,并將《報名表》電子版、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2寸藍底正面照片)及《報名表》打印后的完整拍照照片(《報名表》打印需本人在“本人簽名”一欄手寫簽字)一并發送至郵箱(531831270@qq.com),郵件名命名為:姓名+聯系方式。
2、報名時間:2023年2月7日至2月13日(報名時間以報名郵件發送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3、有關要求:應聘人員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資格審查
江寧區祿口街道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及筆試通知在幸福祿口微信公眾號上公布。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紀違規。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四)考試程序和方法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部分,均為百分制。
1、筆試。閉卷考試,考試范圍為城市管理相關知識。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由招聘單位通知參加筆試人員領取)。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未按準考證指定考試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成績合格線為試卷卷面成績的50%。通過筆試的人員名單及成績將在幸福祿口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2、資格復審。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由招聘單位通知應聘人員,或通過幸福祿口微信公眾號公布。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根據單位要求持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退伍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祿口街道招聘綜合行政檢查執法輔助隊員報名表》、近期2寸免冠正面藍底證件照片1張、派出所開具的無犯罪證明,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的人員還需提供所在黨組織開具的政審材料。
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將在幸福祿口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3、面試。筆試合格者且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綜合能力素質與崗位的匹配性。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進入面試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及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4、總成績計算: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各成績均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五)體檢和考察(政審)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的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并在幸福祿口微信公眾號上公布。體檢由祿口街道統一組織,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者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政審)。
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在報考的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幸福祿口微信公眾號上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公示無異議人員安排與人力資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并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待遇每月3000元(不享受其他福利及經濟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招聘單位可以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工資福利待遇
試用期滿,經街道綜合行政檢查執法大隊綜合考評合格后正式聘用,年綜合收入按照綜合行政檢查執法大隊部門自用人員待遇發放。
五、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予以清退,并且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招聘咨詢、監督
1、報考咨詢電話:025-52777101(綜合行政檢查執法大隊);
2、監督舉報電話:025-52773751(組織辦)、52770957(紀檢辦)。
報考期間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幸福祿口微信公眾號公布的相關信息。
本次招聘由江寧區祿口街道綜合行政檢查執法大隊負責解釋。
附:
《祿口街道招聘綜合行政檢查執法輔助隊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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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陸欣
審核:周鈺
發布: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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