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科技大學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二)》要求,現將我校資格復審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安排
1.時間:2025年8月11日(周一)上午9:00-11:00
2.地點: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夢溪路2號江蘇科技大學夢溪校區A6樓103室
二、資格復審材料清單
應聘人員須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驗: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本(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
3.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證明,須明確入黨時間或預備黨員時間(具體到月)。黨組織關系在畢業院校的,由其院級黨委出具證明;黨組織關系在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或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其他情況的,可由黨組織關系所在社區黨委或黨支部出具證明。
4.主要學生干部證明(符合招聘公告報考條件中其他條件第1條的):具有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的,須由校團委或校級學生管理部門(學生工作處(部)、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工作部等)出具證明;具有院級(含班級正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主要學生干部經歷的,須由學院黨委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5.工作經歷證明(符合招聘公告報考條件中其他條件第2條或第3條的):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或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任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6.身份證明:(1)應屆畢業生須提供以下材料:《畢業生雙向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就讀學校學生工作處(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應屆畢業生證明(須注明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時間);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提供由學校出具的課程完成信等相應證明材料。(2)社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2023、2024年畢業生以社會人員身份報考的需提供已就業證明(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證明)。
應聘人員無法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參加后續考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材料復印件請按第二條中的材料清單順序放好并裝訂成冊;
2.資格復審須本人攜帶材料參加,不可委托他人參加;
3.資格復審材料復印件交我校留存;
4.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參加心理測試和面試;
5.應聘人員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主動放棄;
6.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四、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11-84401068(學生處),0511-84401036(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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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科技大學
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