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安警務輔助人員(政府購買服務人員)46名,公告如下:
一、招錄崗位、人數及崗位要求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4.南通戶籍;
5.對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可相應放寬年齡或學歷條件。
6.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3)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4)國家、省、市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1年9月6日9:00-2021年9月1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采取郵箱報名的方式,報考者下載并填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將以下材料打包壓縮,郵件主題名及壓縮文件名均以“姓名+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命名,發送至54325300@qq.com。 1.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 2.身份證、戶口簿; 3.2寸電子證件照,要求背景為白底或藍底; 4.畢業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必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如獲得相應學位的,一并提供《學位證書》電子照;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 5.個人征信報告; 6.組織關系證明(中共黨員需提供); 7.退伍證(退役軍人需提供)。 未按照要求報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視為初審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由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統一通知。
(三)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準考證領取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項:每個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代碼報名。報考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提供材料與真實情況不一致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考試資格與聘用資格。
四、考試
招聘采取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以時事政治、應知應會法律知識和職業傾向測試為主。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筆試結束后,由崇川分局劃定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按3 :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筆試總分為100分,按40%計入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崇川公安微警務”微信公眾號公布。
(二)資格審核: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攜帶報名表(需貼照片)、身份證、戶口本、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畢業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必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如獲得相應學位的,一并提供《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征信報告及崗位需要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 上述材料原件退還,報名表和復印件不退。未按規定時間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若通過復審人員已達到規定比例則不再遞補)。 資格審核時本人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現場資格審核。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須攜帶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簽字的授權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體能測試: 1.項目:100米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跑)、立定跳遠、男子俯臥撐(女子仰臥起坐)。 2.計分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3.體能測試不計入總分,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面試。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按60%計入個人總成績。主要考察入職動機、崗位理解、應急處置、溝通協調、團隊協作、語言表達等方面能力。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所有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處理。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川公安微警務”微信公眾號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政審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面試成績還相同,則采取加試方式,加試成績高者在前)。體檢與政審由崇川分局統一組織實施,參照人民警察體檢和政審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六、公示與聘用
(一)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崇川公安微警務”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業編制。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勝任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三)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 1. 應聘人員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 2. 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 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4. 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七、工資待遇
被聘用人員年度薪酬待遇,按照當年度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保障標準和公安機關相關規定執行,依法享受“五險一金”等待遇,以公安服務年限為基礎,進行層級晉升并享受層級待遇。
八、防疫注意事項
參加資格復審、考試的人員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做好個人防護,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實時“蘇康碼”、“通信行程卡”。蘇康碼、通信行程卡為綠色、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參加資格復審、考試。 上述要求按上級有關工作部署隨時變化,敬請關注。
九、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招錄程序,嚴肅考風考紀,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工作不設任何代辦機構,筆試、面試不指定教材。 監督電話: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督察大隊86029872。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政治處負責解釋。咨詢電話: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政治處人事科85029825。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2021年9月3日
相關附件下載:002aq3
原標題: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內容以官方公告為準,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