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類型:生態環境保護
單位性質:行政單位
單位規模:10-20人
職位類別:行政執法輔助人員
工作地點:電白區電城鎮西井村(茂名市生態環境局濱海新區分局)
招聘人數:1人
發布日期:2023年11月10日
單位描述:
茂名市生態環境局濱海新區分局是茂名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由市生態環境局直接管理。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和統籌協調。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環境污染防治、民用核與輻射安全、生態環境準入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應對氣候變化、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和科技等工作。負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生態環境執法監測、應急監測等工作。對接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有關專項督察工作。依法負責生態環境保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現場生態環境執法工作。在市局授權范圍內承擔部分生態環境保護許可具體工作。指導、協調、監督鎮(街)生態環境工作。完成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及行政執法輔助崗位1名。
二、招聘要求: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吃苦耐勞,服從指揮,責任心強;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服從崗位安排;
4.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1月10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具體資格條件
1.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環保、中文或法律相關專業優先;
2.具備有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組織能力和獨立起草公文材料能力;
3.熟悉使用各類辦公軟件。
對專業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可致電0668-5180133咨詢。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辭退、違反有關管理規定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正被有關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
2.有多次失信記錄或有一次性質比較惡劣的失信記錄的;
3.隱瞞、編造虛假個人資料和經歷的;
4.不適于本次招聘崗位要求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隱瞞上述情形入職的,一經發現將予以辭退。
三、用工性質及待遇
(一)錄用人員性質。采用勞務派遣形式,被錄用人員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單位委托的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依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與合格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二)待遇。按茂名市生態環境局現行勞務派遣人員待遇執行,3500元/月包干標準。
四、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
下載填寫附件“茂名市生態環境局濱海新區分局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表”并發至電子郵箱報名(mmbhsthj@163.com),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20日下午5時。
(二)資格審核及面試考核
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我分局將通知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地址:電白區電城鎮西井村(茂名市生態環境局濱海新區分局)。
附件:茂名市生態環境局濱海新區分局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表
報名日期:年月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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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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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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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子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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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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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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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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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戶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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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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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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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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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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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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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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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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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習 工 作 經 歷 (按時間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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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 |
姓 名 |
與本人關系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戶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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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長及突出業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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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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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人員承諾 |
本人承諾以上材料屬實,如有不實之處,愿意承擔相應責任。 簽 名: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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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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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此表須如實填寫,經審查發現與事實不符的,責任自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