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從事教學、科研、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管理一線工作。
(四)年齡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碩士研究生,放寬至40周歲。
(五)招聘崗位專業等要求(詳見崗位表),其他資格條件: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指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正副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在院系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任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在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任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協會)負責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
(六)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計算學生干部任職、工作經歷的基準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七)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9月15日9∶00-9月25日16∶00;
2.資格初審:9月15日9∶00-9月26日16∶00;
3.陳述申辯:9月15日-9月27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9月15日9∶00-9月27日18∶00;
5.繳費確認:9月15日9∶00-9月28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進行網上支付,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對于通過資格初審且已繳費人員,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核,報名費用一律不退。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在通知時間內到我校參加資格復審,并領取準考證。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聘部門(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
專職輔導員應聘人員如以“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條件報名的須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寫明擔任的具體職務及起止年月。報名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寫明符合工作崗位(或工作經歷)及起止年月。因未準確或未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以及與報考條件有關的相關信息,導致初審、資格復審不能通過或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行承擔。經查實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2.本次招聘開考比例考核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
3.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坌隆督K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將在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ypi.edu.cn)公布,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二)考試考核方式
考試考核方式為:筆試、心理測試、面試。
筆試:結合招聘崗位實際工作要求,從高校輔導員工作實際所需要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應用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查,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心理測試、面試的人員,人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下一輪考核名單。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ypi.edu.cn)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查詢。
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訪談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姓名、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將在在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ypi.edu.cn)進行公布。
面試: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辦法執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
報考崗位最終成績計算方法:最終成績=筆講成績×30%+面試成績×70%。筆試、面試、最終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如出現總成績同分的情況,排序以面試成績較高者為優先;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在考核前進行。資格復審材料不全者、復審不通過者,取消考核資格。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參加考核,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資格。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有關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復印件。復審具體時間和相關安排將在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ypi.edu.cn)發布。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與其取得聯系或經聯系表示放棄應聘的,均作為放棄應聘處理。資格復審通過者,我校工作人員現場發放準考證。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證明;
3.學生干部經歷:班級、院(系)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院(系)級黨組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處(部)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4.工作經歷證明: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出具,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5.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證明:須由應聘人員所在學院或者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證明;
6.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書及佐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