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一)專任教師崗位、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要求為:本科、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不超過50周歲(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崗位表中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計算工作經歷的基準日期為2023年5月31日。
6.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專職輔導員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條件: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計算工作經歷的基準日期為2023年5月31日。
6.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7.專職輔導員崗位須具備的其他資格條件:必須是中共黨員(含預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有1年及以上高校就讀期間主要學生干部經歷。主要學生干部包括正副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院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副部長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協會)負責人;(2)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經歷;(3)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
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5月23日9∶00-12月11日16∶00;
2.資格初審:5月23日9∶00-12月12日16∶00;
3.陳述申辯:5月23日-12月13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5月23日9∶00-12月13日18∶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學校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本公告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自公告發布7個工作日之后,根據報名情況,自行組織考核。崗位招滿即止。
3.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核方式為:試講+崗位勝任能力評價。
1.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或崗位設想情況,同時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及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水平和能力。試講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試講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2.崗位勝任能力評價: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學術背景、科研素養、科研業績、應聘崗位設想和教育教學能力等。崗位勝任能力評價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考核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3.總成績=試講成績×30%+崗位勝任能力評價成績×70%。各項考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總成績滿70分以上為合格,總成績不合格人員不予錄用。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在崗位勝任能力評價前進行,復審不通過人員不得參加崗位勝任能力評價。復審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高等教育各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
2.公告、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證明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政治面貌、職稱、工作經歷等的證明材料。
3.國內2023年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畢業院校統一印制的《研究生階段成績單》,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同時提供《檔案保管或托管證明》等證明材料。
4.社會人員須提供與原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清單等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