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揚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法核中心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政府專職消防文員,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招聘崗位職責
1、協助消防行政執法案件的法制審核工作,協助起草消防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
2、承擔消防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研究和宣講工作。
招錄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所有應聘人員均不受戶籍限制;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30周歲以下,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熟練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具備一定的文字寫作及計算機使用能力,能夠熟練操作辦公軟件。
4、有較強的工作協調及語言表達能力,思維敏捷,吐字清楚,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能服從單位彈性工作制度;5、中共黨員、持有駕駛證C證、從事過法律相關工作者優先。
工作地點
揚州市消防救援支隊(維揚路12號)。
薪資待遇
1、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定級定檔,逐年增長。目前每月收入含單位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部分。(如錄用人員確有相關專業特長,按規定申請特殊崗位津貼)。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工資在試用期結束后發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錄用,簽訂勞動合同開始發放正式工資。工資標準會隨著政府相關保障的變更,及時調整;
2、按國家相關規定和地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保險基數繳納社會保險;
3、實行準軍事化管理,錄取后統一發放服裝,實行8小時工作制,享受雙休日、法定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工傷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不服從管理,不符合消防員職業要求的實行全程淘汰;
4、每年單位定期組織體檢;5、優秀政府專職文員可設立獎勵、考慮入黨團等待遇。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和體能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招聘提示
涉及招聘職位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撥打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
王女士:15050720166
咨詢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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