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無錫事業單位招聘多少人(附各區人數)
在2024年2月23日發布的無錫市2024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本次公開招聘市屬涉及16個主管局,下屬32家事業單位,共提供73個崗位,計劃招聘76人。7個市(縣)區參加統一招聘,宜興市107人、梁溪區56人、錫山區62人、惠山區50人、濱湖區65人、新吳區59人、經開區13人,此外還將組織全市針對退役士兵定向招聘13人,總數達到501人,將統一于3月1日至4日報名,3月23日筆試。
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三)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4日之間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
(六)本次招聘戶籍不限。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中有其它資格條件的,以附件條件為準),招聘崗位專業參考《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八)本次招聘對象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本科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4年畢業生”身份報考:
1、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2、從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參加基層服務項目(“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截止報名時)。
3、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截止報名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