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江蘇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南京市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全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2024年度,全市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以下簡稱參照管理)單位(含在寧省以下垂直管理機構)將考試錄用1079名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錄用簡章如下。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7日至2005年11月13日期間出生),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4年應屆畢業研究生、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招錄職位的報考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行;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招錄職位的報考者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8.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司法行政機關(含監獄)職位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職位(職位代碼70-74)、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職位代碼75-79)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簡章》規定的條件;
10.特殊專技職位(職位代碼50-59)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相關條件;
11.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考錄對象及有關要求
1. 報考本市及在寧省以下垂直管理機構職位的人員,不受生源地(指應屆畢業生)或者戶籍(指社會人員)限制。職位如有特殊規定則從其規定。
2. 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60-69),招錄對象為: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經我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報名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2年內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志愿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2022年9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從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并在當年入伍,且于2022年9月1日至報名前從中國人民解放軍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役的軍人。上述人員中,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報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報考者須為江蘇生源。
3.面向殘疾人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80-81),招錄對象為:持有殘聯核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符合職位要求的殘疾類別、等級的人員。
4.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90-96),招錄對象為:江蘇省委、南京市委組織部門選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學生村官;經我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志愿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服現役滿五年的我省戶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
5.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98),招錄對象為:在該職位所在區的村(社區)工作滿5年、任職2年以上且工作表現優秀的現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以及因村(社區)書記(主任)實行“一肩挑”,由原書記(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職級待遇的副書記(副主任)。不含設區市以上黨委組織部門選聘的原大學生村官等人員。工作表現優秀具體標準為: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深入扎實,工作實績比較突出,群眾公認度較高;任職期間,個人獲得鎮(街道)以上榮譽,或所在村(社區)獲得鎮(街道)以上榮譽;經鎮(街道)黨組織推薦,區委組織部審核同意。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2021年1月1日以后辦理過公務員或者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備案)手續的人員(含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直轄市區(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二、報名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錄用計劃、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南京黨建網(zzb.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net)。報考者報考前要認真閱讀《南京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和《南京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錄的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net)
報名時間: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3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5日16∶00;繳費時間: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6日16∶00。
報考者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照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報考者網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在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在繳費截止時間前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完成網上繳費,報名方為有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繳費狀態以報名網站顯示為準。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并在報考職位所在考區參加筆試。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3日16∶00期間,報考者報考資格未經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23年11月13日16∶00至11月15日16∶00期間,報考者報考資格未經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也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終止錄用程序。
2.報名結束后,有效報名人數與招錄人數之比小于開考比例的職位,由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核減錄用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相關網站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為2023年11月17日9∶00-16∶00。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報考者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可與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辦理費用減免事宜。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者請于2023年12月7日9∶00至12月10日15∶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如遇問題,請與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25)83151200。
